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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法院立案庭庭长彭璐获得省法院嘉奖
作者:谢雨彤  发布时间:2021-12-27 15:15: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宾法院立案庭庭长彭璐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三级法院院长抓信访”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工作先进个人,这份荣誉的取得体现了省高院对新宾法院信访工作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彭璐同志担任新宾法院立案庭庭长以来,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做到认真严谨,在接到各渠道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都会在第一时间落实并执行到位。彭璐同志在日常接待信访当事人时,都会认真、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好评。彭璐同志在接受上级法院领导颁发的证书后深情表示,这份荣誉的取得不是她一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与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信访承办人以及立案庭全体干警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她决心以此次获奖为动力,继续带领立案庭全体同志在信访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信访工作,是社会风险防范应对的奠基石,是政民互通的连心桥,是保障发展的安全阀,做好信访工作意义重大。今后,新宾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做到察民情、办实事、解民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崔岩 陈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