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新宾法院苇子峪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马晓旭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前往下夹河乡平河村,在村委会会议室对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展开了一场现场调解。
该案的纠纷起源于原告王某某曾在1996年至2000年间在小夹河村担任党支部书记,该村村委会共拖欠原告王某某劳动报酬7968.5元。2004年小夹河村民委员会合并入被告平河村村委会。原告王某某离任后,多次索要此款无果,无奈将平河村村委会诉至法庭。马晓旭法官之前曾多次到村里走访,对平河村现任村书记进行调研询问,实地了解情况。但村书记表示村委会目前资金紧张,无力支付此款,因此不愿配合法庭工作并拒绝调解。面对僵局,马晓旭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通过不断的摆事实、讲道理,进而取得现任村书记的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最终现任村书记同意与原告王某某协商解决。在调解过程中,马晓旭法官本着“耐心听、细心想、微笑答”的原则,认真、沉着的对村书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如实说明原告王某某年龄较大、生活困难等现状。最后,村书记承诺争取在近期给付原告王某某劳动报酬7968.5元。原告王某某表示,愿意相信村书记的承诺,并向法院申请撤诉,此次纠纷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虽然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唯有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