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官朱春欣事迹材料
朱春欣,女,1982年12月出生,2007年到法院参加工作, 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宾法院民二庭庭长。工作后,曾荣获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荣获集体三等功荣誉一次,个人三等功荣誉两次、荣获全市法院“十大办案能手”、“十大雷锋式法官”等荣誉称号。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时间里,始终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以法律之伞为弱势群体遮风挡雨,以正义之剑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
司法为民 注重调解
2016年朱春欣在新宾法院立案庭主持工作期间,为切实开展便民利民措施,以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为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她通过与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强加沟通、对调解员进行指导和培训以及在全县范围内铺设诉讼服务站等方式,大大提高了来诉案件的诉前调解率。为提高调解质量,她经常与相关组织机构交流纠纷调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诉调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调解员共同探讨、学习,使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也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为延伸服务触角,成立了“假日法庭”、设立了“预约热线”,不怕苦、不怕累,牺牲假日,为调解中心及当事人提供方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司法便民利民,诉讼前成功化解了大量案件,深受群众好评。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深受省法院和市法院的一致认可,为本院荣获了省法院授予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院”、“诉调对接工作示范院”称号。
公正审判 为民解忧
2018年,朱春欣同志被调整至民二庭任庭长职务。为响应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号召,朱春欣带领全庭,致力于创造公平、高效的法制环境,在办案方面,确保质量的同时加快速度,多为企业着想。在法律服务方面,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常见涉法问题进行指导和答疑,让企业经营更踏实、更放心。2018年全庭在两名主力员额法官休产假的情况下,朱春欣同志,顶住压力,不怕累、不怕苦,带领全庭办理诉讼案件400余件,保全案件80多件,结案率高达99.26%,通过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企业经济损失6000余万。她带领下的民二庭,因高质高效的处理了大量经济纠纷,审判业绩突出,荣获市法院授予的集体三等功荣誉。
作风优良 清正廉明
朱春欣政治素质较高,作风优良,能够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决策,在履行职责时,能够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了廉洁执法,秉公办案,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