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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吞噬了花样年华
  发布时间:2019-04-07 16:08:3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0月12日,17岁女孩辛怡(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宣判之后,辛怡仍不愿相信自己已成为毒贩。

  从小父母离异的辛怡,因无人管教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社会游荡,去年开始吸食毒品。今年年初,辛怡在沈阳认识了年近40岁的毒贩刘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5月份,辛怡陪刘某去深圳,到深圳后,辛怡了解到刘某是来购买冰毒的。刘某把辛怡安排到宾馆,没有让其参与此事。很快两人回到沈阳,刘某说找朋友办事就消失了,过了一个星期,辛怡才听说刘某被警方给抓起来了。

  想到两人在一起时的温馨情景,辛怡便想把刘某从深圳带回来的20克冰毒卖掉。6月30日,带着20克冰毒回到新宾后,辛怡打电话给吸食毒品的赵某联系贩卖,谈好每克冰毒550元的价格后,辛怡带着2克毒品与赵某进行交易。赵某因身上钱没够只先付了300元钱,其余的日后再还。次日辛怡打电话给赵某催其还钱,赵某又付给辛怡300元钱。次日凌晨,辛怡被接到举报的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机关抓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崔龙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为虚荣心逞能或者抹不开面子,有的则因为欠钱受威胁,最终参与到团伙。而女生涉毒犯罪,几乎都和男朋友吸毒、贩毒有关。”

  “对辛怡的犯罪,我深感痛惜,既为辛怡的行为感到愤慨,更为像她一样的未成年人的未来感到担忧。”主审此案的法官崔龙锋告诉记者,离异家庭中父母关爱的缺失使得像辛怡一样的未成年人过早脱离学校、家庭,步入社会。较低的文化程度、淡薄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的欠缺、生活来源的匮乏使其无法融入社会生活,加之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实施毒品犯罪。尤其离异家庭和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他们缺乏父母的关心照顾,因此在社会上结交的老乡、“兄弟”、男女朋友关系对其影响很大。如果交友不慎,与有吸毒、贩毒等行为的人员相识,未成年人很难抵制住教唆与诱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辛怡就是此例。

  崔龙锋认为,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社会环境影响,极易接触毒品进而被人利用。近年来,未成年人运输毒品、贩卖毒品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特别提醒家长、学校及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关爱,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引导他们走向积极健康的人生路。崔龙锋说,未成年人吸毒与毒品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吸毒往往是实施毒品犯罪的“前奏”。因毒品犯罪呈现出一种“链条式”的结构,具体表现为制造——走私——运输——贩卖——吸食,吸毒者作为链条终端,实际上已经融入了整个毒品犯罪环节。吸毒者一旦通过购买、获赠、偷窃等方式接触到毒品,其即具备了实施毒品犯罪的客观条件,由此极易引发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等罪刑。
责任编辑: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